事故“快速处理” 正常程序四步骤
发布日期:2013-11-04 作者:连会有律师
二、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立即将事故车辆就近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设置警告标志。
三、相互查验驾驶证(双方要主动出示驾驶证,相互查验驾驶证照片与其本人是否相符)和保险凭证,自行确定事故责任。如果自行确认有困难的车主,可以拨打自己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的客服电话,向客服报案并索取报案号。如需要保险公司协助处理需要说清出险的地点,等候车险勘查车到达现场并协助车友填写《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
四、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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