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经济类案例 >> 保险案例 >> 查看资料

卡内存款不翼而飞状告银行获得赔偿

发布日期:2013-11-12    作者:110网律师
   徐女士发现自己银行卡内存款被他人支取后将发卡银行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存款。日前,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该案作出终审判决,认定银行未进取款安全及风险防范义务,判决一次性支付徐女士7万元及相应利息。 2012829,徐女士登录网上银行后发现银行卡密码被改。徐女士当即前往银行柜台查询,被告知账户余额为138.92元,少了8万元。通过查询对账单,徐女士发现银行卡内的存款被他人在江西省分四次提取2万元、分3此转账5.99万元,共计损失8万元。
同年1224,徐女士将银行诉至法院。一审法院酌定银行承担80%的违约责任,其余损失由原告自行承担。徐女士和银行均不服一审判决,提取上诉。
南平中院审理认为,银行对储户负有严格的保障储户资金安全义务。徐女士卡内的款项未经本人出示真卡即被他人提取,应视为银行未尽到取款安全及风险防范义务。银行亦无证据证明徐女士对存款被他人提取负有相应过错,不存在违约情形。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刘中良律师
广东深圳
陈宇律师
福建福州
梁帅律师
广西南宁
蒙彦军律师
陕西西安
邹坤律师
上海黄浦区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54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