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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假药罪

发布日期:2013-12-10    作者:赵凤江律师
2013年11月沈阳市公安局食药侦查支队在沈北地区破获一起以经销保健品为名的生产销售假药案。涉案犯罪嫌疑人销售一种“中药-降糖一号”胶囊,以玉米面为原料添加超标准的降糖药物成分,让糖尿病患者感到降糖明显。该药没有国家批准字号,也就是没有国家批准生产的假药。该案基本案情已经在沈阳的几家报纸曝光。
根据以往办案经验,该案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对于该罪的处罚,刑法规定的三个量刑范围,1、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致人死亡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假药的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48条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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