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向哥借钱买车不还 亲兄弟反目对簿公堂
发布日期:2014-02-25 作者:110网律师
黄智承和黄智明系同胞兄弟,黄智明为兄,黄智承为弟。2008年4月20日,两兄弟到南宁市某汽车销售公司选购一款起亚牌轿车。付款时,两兄弟各自从自己的银行卡中刷卡支付车款,黄智明支付5万元,黄智承支付4万元。售车发票的购货人为黄智承。购车回来后,该车入户等费用均为黄智承支付,登记亦为黄智承,且该车一直为黄智承占有、管理和使用。2012年2月,黄智明因妻子患病住院治疗急需用钱,要求黄智承归还购车借款,当时黄智承支付了3800元,但黄智承不承认5万元是借款,认为是合伙购车款,不同意偿还,并自己签名制作一份《关于合伙购置车辆的处置意见》,主张该笔资金已经抵销。为此,黄智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弟弟黄智承及其弟媳偿还借款462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关于诉争的5万元是借款还是合伙购车款的问题,本案中,因在购买的轿车购车发票中的购货人、机动车行驶证中所有人显示均为黄智承,故应认定该车系黄智承个人财产;黄智明在黄智承购买该车时支付了5万元,该笔款系支付给黄智承所有的财产上,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黄智承辩解5万元系两人合伙的购车款,没有事实依据。综上,法院认定该笔5万元为黄智明借给黄智承购买车的借款。因黄智承已经向黄智明支付3800元,尚欠46200元。又因黄智承向黄智明借款购买车辆是与其妻韦平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而且该车也是家庭共同使用,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最后,法院依法判决:由黄智承、韦平平共同偿还给黄智明借款46200元,并承担本案受理费525元。
引自中国法院网
相关法律问题
- 朋友为买车借钱为归还,刷信用卡3万,现金21万 6个回答5
- 婚前女方借钱用于婚后双方共同买车,离婚后车怎么分? 4个回答5
- 借钱给朋友他说是买车他打牌输了也没买车是不是窄骗 3个回答0
- 父母出面借钱买车写我得名字怎样才能证明为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5个回答25
- 亲兄弟借钱不还钱还耐账 1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