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民商类案例 >> 婚姻家庭案例 >> 查看资料

离婚诉讼会不会当庭判决?

发布日期:2014-05-04    作者:李思南律师
  对于起诉离婚案件,法院一般都会在庭审结束后的15至20天内出判决书并提前通知当事人领取。但在少数情况下,法官也可以根据婚姻法及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结合案情选择当庭宣告判决的方式。今天,本律师就在青云谱区法院遇到了这种判决方式。
      案情大致是:刘女士(化名,原告))与杨先生(化名,被告)于1986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早已成年。因为被告脾气暴躁,经常对刘女士使用暴力。2010年某天,被告再次对刘女士拳脚相加,早已无法忍受的刘女士决定与被告分居。分居期间,杨先生又和第三者同居在一起。看到自己的婚姻已经无法挽回,刘女士便委托本律师向青云谱区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今天第一次开庭,由于本律师已经取得了被告与第三者长期同居及双方因感情不合分居已经满2年的确切证据,法庭上被告虽然不同意离婚,但无法否认本律师的证据。于是,这些证据被法官直接采纳。由于该案不涉及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法官让双方做完最后陈述后直接宣判双方离婚。就这样,一起双方因感情不合分居多年的夫妻在法庭上仅用了2个小时便结束了婚姻关系。
      在离婚案件中法官当庭宣判的情况并不多见。该案能够当庭宣判离婚的原因在本律师看来主要有三个原因:1、我方的证据充分且确凿;2、案情不复杂,不牵涉子女抚养及离婚财产分割;3、临近年底,法官们都在为年底考评而突击结案,像这种简单的案件当庭宣判更省事,至少不用另行安排时间让当事人再来一趟法院领取离婚判决书了。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北京孟宪辉律师
北京朝阳区
蒙彦军律师
陕西西安
马云秀律师
广东深圳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高宏图律师
河北保定
牟金海律师
山东东营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2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