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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离婚律师谈如何才能快速离婚成功案例

发布日期:2014-10-21    作者:庄荣华律师
2014年-南京秦淮区离婚案
      1个月成功快速调解离婚
    南京离婚律师庄荣华律师指导
案情介绍:
     本案系一起长期家庭纠纷引起的感情破裂离婚案件,双方分居时间长,男方前两次单独诉讼无法彻底离婚,第三次最终为了快速彻底离婚,故经过多方比较最终委托南京知名离婚专家庄荣华律师全程代理此案,争取9岁女孩的抚养权也是诉讼焦点之一。
     
     主审法官:李璇。

案件结果:
    历时1个月左右时间,成功调解离婚。2014年5月9日立案,2014年6月23日结案。
    1、双方调解离婚;
    2、9岁女孩孩子由男方抚养,女方随时探望孩子

    3、我方补偿对方13万元,双方再无纠葛。
    
    
律师点评:
    本案只历尽一次庭审即成功调解离婚。
    但在开庭之时,对方委托专业离婚作出最顽强的不同意离婚策略,之后在庄荣华律师的协调下,庭审进入背靠背的模式,进行大约4次实质性磋商,最终庄荣华律师再次为当事人进行了离婚、子女抚养权、女方居住问题的全面彻底的解决。
    快速彻底办理离婚,需要律师的技巧,法官的耐心以及当事人的配合,很多离婚案件当事人私下无法协商,找到庄荣华律师能够成功快速的办理,正式庄荣华律师完备的案前准备和合理的调解建议和诉讼谈判,同事当事人也能够积极配合,适当取舍,一举成功。
    本案在诉讼过程中,女方开庭答辩与辩论意见均是不同意离婚,从早上9点开庭直至中午12点结束,期间历尽了面对面调解、背靠背的调解,多次反复协商终于仅开庭一次即处理完双方之间的复杂离婚纠纷【离婚、财产分割、经济补偿、子女抚养、抚养费支付、子女探视问题】。最终在律师和法官的继续做工作下,调解协议的签字终于完成,故庭审节奏庄荣华律师一直把握的较好。
    
    
至此本案终结,当事人非常满意案件结果。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14)秦民初字第号
    原告A,男,1 9 7 7年日生,汉族,职工,住本市秦淮区。
    委托代理人庄荣华,江苏格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B,女,1 9 8 0年生,汉族,无业,住本市秦淮区。
    本院于2 01 4年5月9日立案受理了原告A与被告B离婚纠纷一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了审理。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于2014年6月2 3日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告A与被告B离婚。  
    二、双方婚生女儿吴怡由原告A抚养,至十八周岁时止。原告A放弃要求被告B给付女儿吴怡抚养费、医疗费、教育费的权利。被告B在不影响女儿吴怡学习的情况下,随时享有探视权。
    三、原告A于2 01 4年6月2 8日之前一次性给予被告B补偿1 3万元。
    四、双方今后不再发生其他纠纷。
    五、案件受理费2 4 0元,减半收取为1 2 0元,由原告A负担。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14年6月23日

离婚的形式1协议离婚双方协商一致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2诉讼离婚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要求离婚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3诉讼调解离婚双方都同意离婚,也协商一致,但因为不在户籍所在地或材料不足,可以通过一方起诉另一方,然后经法院调解离婚。
协议离婚程序1材料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单人二寸照片各2张.2申请人婚姻双方3受理人双方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一般有窗口对外办理)4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在审查过程中,必须全面了解协议的内容,尤其是注意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难帮助、分割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合适。5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对于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如果当事人未达成离婚协议、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而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当事人从领取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起诉离婚程1材料1、民事起诉书2、结婚证(或婚姻证明)3、起诉方身份证原件4、被诉方身份证复印件2原告想离婚一方3受理人:被告离婚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法院或经常居住地法院。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一般按暂住证或居住证记录)4审理1、民事诉讼自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2、离婚案件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再判决;3、是否判决离婚以感情破列为依据:确定感情破裂的判决离婚;感情未破裂的判决不离婚。4、第一次起诉判决不离婚的,六个月内不能再次提起离婚诉讼。5、六个月后再次提起诉讼离婚的,法院一般判决离婚。6、起诉离婚可以一并要求分割双方共同财产。
诉讼调解离婚前提双方经协商确定离婚,但由于双方已离开户籍所在地生活,回去不方便的,可以在经常居住于起诉离婚。程序1、一方起诉另一方离婚,另一方应诉,并与法官联系双方可以和解离婚。2、法官经审查后,确认双方可以调解离婚的,即出调解书离婚。该方式程序简便,快速,可以不回户籍所在地即能办理离婚。3材料1、民事起诉书2、结婚证(或婚姻证明)3、起诉方身份证原件4、被诉方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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