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下落不明,可以直接起诉担保人吗
发布日期:2014-10-22 作者:聂晓东律师
"你好,针对你的问题回复如下:1、《担保法》规定,保证的方式分为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是保证人仅对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承担补充责任的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是保证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与债务人负连带责任的保证。2、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3、保证期间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综上,是否直接起诉担保人,以保证合同约定的担保方式为准,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为连带保证,可以直接起诉担保人。建议在保证期间内及时主张权利,否则将免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希望我的回复能帮到你,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再进一步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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