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民商类案例 >> 婚姻家庭案例 >> 查看资料

杭州下城区法院争取孩子抚养权离婚案-杭州离婚律师孙

发布日期:2015-04-28    作者:孙旭权律师
杭州下城区法院争取孩子抚养权离婚案-杭州离婚律师孙旭权
代理律师:孙旭权,男,浙江易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党支部书记,面临过千姿百态的各类纠纷,具有绝对的辩护实战经验。
请加孙律师微信:13666633488
孙律师手机号码:13666633488   
 审理法院:杭州下城区人民法院
 
涉及的案例均依据已生效的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和解书,不会侵犯当事人的隐私,请读者请勿对号入座。
2014年8月,接受本案原告陈××委托,就与丈夫被告仇×争取6个月孩子抚养权离婚纠纷案于2014年81月被诉至杭州下城区人民法院。本案由法院于同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判,对该案进行了审理,本律师作为原告的代理人,被告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经法院审理,经过开庭一次,最终判调解如下:
1、    准予原被告离婚。
2、    孩子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凭发票各半承担。
诉讼请求:(案由:离婚纠纷)
1   判令原告与被告离婚;
2   请求本着照顾女方及无过错方的原则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
产(见清单);
3   判令婚生子仇××由原告抚养,由被告承担抚养费3000/
月直至婚生子独立生活为止;
4   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被告双方于20121118日经朋友介绍认识,在20138月发现怀孕,原告考虑到因之前吃过中药以及双方感情不深,因此先不要这个孩子,但男方及男方父母表示都要孩子,并且承诺会负起责任的,在匆匆忙忙的情况下办理了婚事,于201393日在下城区民政局登记结婚。
被告不关心、不呵护原告,原告怀孕后因妊娠反应重,请假三个月住在娘家,一切由原告母亲照顾,并承担了怀孕所需营养费、生活费等全部开支。被告只陪同过原告一次产检,漠不关心,在临产前一个月,被告没有过问过,一个月未回家。孩子出生后,原告在娘家坐月子,生活起居基本上都是原告母亲照顾,被告毫不关心家庭事物,也不管孩子,双方没有交流,经常半夜三更才回家。201481日,被告在棋牌室搓麻将到凌晨1点多,原告过去叫被告早点回家时,和原告吵架,将原告和孩子赶出家里,原告抱着孩子去附近的酒店住宿(凌晨两点多)。次日,被告的同学出面协调时,被告不顾尚需要哺乳的孩子此时需要母亲,硬是将孩子抱走,说只要给孩子喂奶粉即可。之后被告不让原告回家,孩子还未到满月时至今被告不断提出离婚,给原告及其家人造成了严重的心理伤害。
原告认为,被告是一个对家庭、对孩子、对妻子全然不顾的男人,双方感情已经彻底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不适合继续共同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此致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 
代理律师:孙旭权,男,浙江易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党支部书记,面临过千姿百态的各类纠纷,具有绝对的诉讼实战经验。
孙律师手机号码:13666633488    请加孙律师微信:13666633488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牟金海律师
山东东营
吴健弘律师
浙江杭州
年遇春律师
广东深圳
郭永康律师
河南郑州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李波律师
广西柳州
陈宇律师
福建福州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刘海鹰律师
辽宁大连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7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