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的使用权利和使用期限
发布日期:2015-08-25 作者:王丽媛律师
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听到“专利”这个词,关于专利的纠纷案件也常常发生,那到底什么是专利权,专利权的使用期限和使用权利是如何规定的,以下我们具体来解答这个问题。
专利权的使用权利和使用期限
一、我们来说说什么是专利权。专利权是无形财产权的一种,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发明人或申请人的申请,认为其发明成果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条件,而授予申请人或其合法受让人的一种专有权,此认定是严格按照国务院专利法定程序审理的。
二、我们来看看标准专利权的使用权利,专利权是专属权利人所有的,具有独占性(亦称垄断性或专有性),即专利权人对其权利的客体(即发明创造)享有排除他人未经其许可而使用的权利。
三、专利权具有时间性,换句话来说,就是专利权具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也就是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我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此外,专利权还会受到空间地域的限制,因为专利权只在申请国或申请地区具有保护作用,而对其他国家和地区不发生法律效力。如果专利权人希望在其他国家享有专利权,那么,必须依照其他国家的法律另行提出专利申请。除非国际条约及双边协定另有规定之外,任何国家都不承认其他国家或者国际性知识产权机构所授予的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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