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买二手房签订阴阳合同,一方反悔后定金如何处理?
发布日期:2015-10-15 作者:张静律师
法院认为:对于双方之间是否达成50万元网签价格的约定,首先,根据二手房买卖的交易习惯,买卖双方网签后应进行资产托管,由买方按网签价格将购房款(全额或者贷款首付款)汇入资金托管账户,然后由房地产管理部门通过资金托管账户支付给卖方。只有在网签价格与实际成交价格不一致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存在需直接给付卖方差额的情况。
其次,综合理解双方第二条及第四条的约定,梁先生主张网签价格为50万元,与20万元差额相加后,与实际购房款70万元可以对应,且中介公司工作人员出庭作证。故法院认为双方达成了网签价格为50万元的口头合意。
但是,从保障二手房交易的安全性以及规范二手房交易流程的角度出发,网签价格应与实际购房价格一致,双方对同一套房屋约定不一致的交易价格不利于保护交易安全,且双方未在合同中明确存在20万元差额的原因,故裴女士拒绝签订价格为50万元的网签合同以维护自身利益并无不当,梁先生以裴女士违约为由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并无依据。但是因为在庭审中双方均同意合同解除,法院认为合同解除后双方权利义务应恢复合同签订前状态,故判决裴女士将五万元定金返还梁先生。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