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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责任认定怎么办?

发布日期:2016-02-15    作者:石志忠律师
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责任认定怎么办?
李师傅前两天开车时,与他人发生碰撞,报了警。警方认定他负全部责任,他很委屈。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问能到法院起诉吗?
律师解答:李师傅的问题是一个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如何处理的问题,李师傅不能直接到法院起诉,具体事宜可以参考以下。
对于发生交通事故后,警方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责任认定不服,通常的处理方式,可以申请处警机关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复核。由上级部门对事故的事实成因及认定责任适用的法律依据是否得当、责任认定是否公允做出界定。如果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得当,予以维持。如果认为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或存在其他违法问题,责令重新做出认定。申请复核期限是在取得事故认定书之日起3日内申请,在事故责任认定书上有载明; 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收到书面复核申请后,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30日内做出结论。
如果在申请复核过程中,另一方对交通事故提起民事诉讼,上级部门会终止复核程序,由法院来处理。
如果申请复核被维持,李师傅可以在诉讼中提出,由法院来界定。
特别提示一下,如果对交通事故责任不服,一定得按规定期限及时提出复核,否则,在未来的民事诉讼中,法院会以当时未提出异议而对在诉讼中提出的异议不予处理,那时候就显得被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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