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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到期后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认定责任?

发布日期:2016-08-16    作者:孙术校律师
驾驶证到期后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认定责任?
驾驶证到期,去申请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那么驾照已过有效期,新证还未拿到的过程中这个时候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责任该怎么认定?
  一、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属于无证驾驶。
  无证驾驶指驾驶人员驾驶机动车辆时,没有取得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辆驾驶证。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二条规定,只有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机动车驾驶证才应当被注销。因此,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属于无证驾驶。
  二、驾驶证到期后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否担责
  ()法院审判裁判要点。对于保险合同中驾驶证有效期届满保险人免责条款的不同理解,应从法律价值及社会价值层面进行综合评判,其选择适用还应从保险人是否就该条款尽到明确说明义务进行考量。
  ()驾驶证过期不等于无证驾驶。无证驾驶指驾驶人员驾驶机动车辆时,没有取得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辆驾驶证。驾驶证过期并不等于没有取得驾驶资格,驾驶员只要通过了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组织的驾驶证资格考试,便具有了驾驶资格,只要未被依法取消驾照,就一直具有合法的驾驶资格。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规定:持证人未申请并超过有效期换证的,依法处罚后予以换证。也就是说,在接受公安交管部门处罚后仍可办理换证手续。因此,并不是说,驾驶证过期了驾驶机动车就一定是无证驾驶。
  ()保险公司对于无证驾驶的格式条款。
  在交强险中,被告制定的格式条款表述为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情形下,保险人不负责其他损失和费用的垫付和赔偿。保险合同格式条款中注明:驾驶证有效期已届满保险人免责。诉讼中,保险人一般认为驾驶证有效期已届满应解释为事故发生时,驾驶员所持驾驶证上载明的有效期届满,故该免责条款应适用于本案;被保险人一般则认为驾驶证有效期已届满应解释为事故发生时,驾驶证本身效力期限的届满,也即驾驶员持有尚在换取新证的宽展期内的驾驶证是否有驾驶机动车的资格问题。我们认为,驾驶证本身效力期限届满属于驾驶证效力的丧失,包括但不限于驾驶人在宽展期内未换取新证或未被许可换取新证的后果;而超过驾驶证上载明的有效期限的驾驶证,驾驶人可以在宽展期内换取新证,在宽展期内该驾驶证仍合法有效。
  但如果保险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对于该项免责条款的真实意思对被保险人作了明确的说明,我们认为保险公司可以免责。明确说明的标准如下:
  1、免责条款是否存有显著标志。如字体加粗、加大、颜色相异等方式与其他条款相区别。
  2、是否对全部免责条款及条款说明内容集中单独印刷。注意这两者并非是二者选择其一,而是并存的。
  3、投保人是否已经签字确认其对免责条款的概念、内容及其法律后果均已经明了。
  ()一般,驾照到期不属于无证驾驶,保险公司仍要担责。
  我们认为存在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除外:第一,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证到期后1年以上未换证;第二,保险公司对于无证驾驶的免责条款对被保险人作了详细的说明,被保险人同意的。第三,机动车驾驶人恶意不更换驾驶证的,在审判时应平衡双方利益,可以减轻保险公司的赔付责任。
保险公司以驾驶证过期为由不进行赔付合理吗?
因驾驶证过期未及时换领新证,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车辆投保保险公司概不负责?没那么简单,这事你说的不算,我们一起看下文吧!
  案件回放
  2015812日,吴某驾驶小车在沪昆高速某路段行驶时,遇前车坠落一障碍物,避让不及,造成碰撞至车辆受损。
  省高速交警现场勘查后,因无法查明障碍物为何车坠落,认定吴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损失。
  事故车经维修后,确定损失为33523元。之后,吴某凭相关证据及票据向车辆投保保险公司理赔时,被拒绝。保险公司表示,发生事故时,吴某的驾驶证已过期,虽然保险还没过期,根据合约规定,公司也将不予理赔。
  驾驶证有效期之争
  原来,吴某驾车发生事故的时间是2015812日,但他的驾驶证有效期是到2015724日,事故发生时驾驶证已经过期了,而他与车辆保险公司签订的合同明确约定,驾驶证有效期已届满保险人免责,保险公司由此认为,在此次事故中,公司无需承担任何理赔责任。
  可吴某却对驾驶证有效期已届满保险人免责的意思解释另有看法。他认为,自己的驾驶证当年714日过期后,已于当年9月份重新办理了有效期为2015724日至2025724日的驾驶证。这证明,事故发生的2015812日,自己的驾驶证尚在有效期内!
  通过年审,有效期可重续
  荷塘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吴某与被告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确认合法有效。
  然而,本案中,原告的驾驶证应在2015724日之前换证,发生交通事故的时间为2015812日,原告所持的驾驶证尽管超过了年审日期,但逾期尚不足一年,未被吊销,原告在驾驶证有效期届满后换取了新证,且新证上载明有效期2015724日至2015724日,含事故发生日期,故可以证明,事故发生时,吴某的驾驶证尚在有效期内,其有效期不以逾期补办为转移。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保险公司需赔偿吴某33523元。
该内容由河北英利律师事务所资深主任律师孙术校友情提供,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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