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法律常识 >> 民工维权法律知识 >> 查看资料

农民工加班,用人单位应按什么标准支付工资?

发布日期:2009-02-13    文章来源:互联网

  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

  2、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

  3、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根据以上原则相应调整计件单价。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毕丽荣律师
广东广州
郭庆梓律师
湖北武汉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唐政律师
上海徐汇区
吴丁亚律师
北京海淀区
陆腾达律师
重庆江北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黄险峰律师
辽宁大连
牟金海律师
山东东营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97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