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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维权

发布日期:2009-02-15    作者:110网律师
     去年7月,我和我的当事人去浙江某市法院立案。
     因立案需要,在当地工商局档案室查阅某企业信息,并需要打印。结果,一张A4纸被收取100元所谓查阅费,后来,因案情需要又“查阅”了三次,计收取400元,令当事人很愤怒,但自感出门在外,在人屋檐下,还是认了吧!
      我知道当年5月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此有明确规定,收费必须以成本为限。而且,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直觉告诉我,某局收费违规,但因诉讼事紧,且放了一边。
      从某市回来后,我查阅了当地的政府公开信息收费规定,果然当地政府、物价局都对此明确规定,一张A4黑白打印收费以四角为限。
      我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当地有关规章,代理当事人向某市法制办提起对工商局行政收费行为的行政复议。十余天后,多收的费用被通过邮局退还当事人。于此,我很欣赏某市法制办的依法行政和办事效率,大大淡化了对工商局违规收费产生的恶感。
      中国历来传统就是民不与官斗,但在建设法治社会的今天,需要我们每个人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当权利被侵犯时,怨天尤人,于事无补。权利的实现需要每个人切实的争取。在建设法治社会的路上,我们每个人迈出一小步,整个社会就向法治社会迈出了一大步。
      汉字“我”就是“手”和“戈”的组合,祖宗告诉我们,手中有武器才有“我”的存在,我们现在的武器就是法律,记住,不要让我们的权利沉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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