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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没了对方偷偷转移财产怎么办

发布日期:2016-12-24    作者:张耀显律师
  现实生活中,离婚双方为了能保留多余财产,部分人在预料到离婚前就把财产进行转移或者隐匿,到时候离婚时就没有这部分财产进行分割。如何防止这类现象发生?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1条规定,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  怎么判断隐匿转移行为?  《婚姻法解释一》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应当限制在日常生活需要的范围内,如果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如未协商私自处分,另一方对处分所得的去向亦不知情的,就有可能涉及隐匿转移财产问题。因此,厘清日常家事代理的范畴,显得尤为重要。  如果对方偷偷转移财产,律师和法院会怎么查?  1、通过我们所操作办理的大量的婚姻案件证明,70%的案件存在不同程度的转移隐匿财产情况,有的个别案件转移财产数额非常高,情况非常严重,那么受害一方总是寄希望于律师或者法院能够帮助他查询到有关财产转移的情况。  2、如果财产被对方转移,我们具体要看究竟是什么类型财产被转移,是否可以查询到。通常如果是房屋、汽车、公司股权、企业投资权益这样的财产,可以委托律师进行查询。但是对于存款的查询,如果当事人不能够提供对方具体的身份证号、开户银行的名称、开户帐号,即使委托律师和法院,都没有办法查询到相应的财产。  3、婚姻案件不同于其他的民商事案件,很多财产信息是在当事人日常生活中才有可能了解到的,律师和法院的调查能力是受到很大局限。  4、所以当事人在日常生活中,重在平日的留心,对于一些信息进行保留,记录和复印。  如何追回被隐匿转移的夫妻共同财产  1、隐匿拥有的不动产  离婚诉讼当事人在遇见到要面临离婚之时,就私下购买了另处不动产,而另一方却不得而之。在离婚时,购房者绝口不提另有房产的事,该房产自然也不在共同财产分割之列。  处理对策:由于购房手续和周期较长,在夫妻平时相处时,难免购房者可能会泄露一些购房方面的痕迹,因此,如果一方的行为诡秘或异常导致另一方怀疑另有房产,另一方应注意查找一方的票证或存款往来记录,看有没有一段时间的大额支付,以及向房产公司汇款的记录等等。  一般情况下,靠另一方当事人自己的力量和能力很难完成以上调查事宜,因此,聘请有专业经验的律师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就显得尤为重要。想要了解更多离婚财产相关知识,可以咨询洛阳律师张耀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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