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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北武汉重婚罪如何认定

发布日期:2017-02-17    作者:蒋艳超律师
重婚罪如何认定
一、重婚罪的认定,什么是重婚罪?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1.客体要件
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一夫一妻制是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原则,重婚行为破坏了我国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必须予以刑事处罚。
2.客观要件
重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
二、重婚罪判几年,重婚罪怎么判?
根据《刑法》第258规定:
重婚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重婚罪司法解释:
1.从重婚者的主观特征来看,其重婚行为是直接故意。这种直接故意表现为:明知自己已有的婚姻关系未解除而又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2.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我国的一夫一妻制度,而受害人的“合法婚姻关系”仅是重婚罪侵犯的对象。第一种观点直接混淆了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
3.重婚罪的客观方面,就是重婚者违反我国一夫一妻制的根本婚姻制度而实施的婚姻重叠行为。即在同一时间内,重婚者存在两个婚姻关系,前一婚姻关系是否合法,并不影响重婚罪的构成。
4.在司法实践中,前婚不合法,后婚“合法”,正是新形势下重婚者为规避法律制裁而采取的一种手段,是重婚罪新的表现形式。
四、重婚罪属于自诉案件,不告不理:
重婚罪属于“不告不理”,即除非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诉讼,一般情况法院不会主动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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