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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申请再审指南

发布日期:2017-05-07    作者:蒋艳超律师
 一、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  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  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  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  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  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  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  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八)  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九)  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十)  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十一) 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十二) 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十三) 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三、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四、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五、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   再审申请书,并按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再审申请书副本。2、   原一审、二审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交复印件)。3、   支持再审申请事由的证据材料。4、   再审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再审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5、   提供再审申请人准确送达地址及对方当事人的地址或联系方式。六、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七、当事人、法定代理人申请再审有委托代理人的,被委托人应当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的条件。 即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八、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附:再审申请书(基本格式)再审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学历,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邮编,联系电话。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学历,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邮编,联系电话。当事人是法人的要写清:法人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邮编,联系电话。申请人因不服(某)法院(判决或裁定文号)判决/裁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某)项(具体法定事由)的规定,向(某)法院申请再审。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此致(某)法院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详情请查询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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