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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宁波故意杀人案件

发布日期:2017-06-26    作者:110网律师
代理宁波故意杀人案件
 麻与刘是湖南凤凰人,两人系夫妻关系,共同在浙江宁波市宁海打工。2012年春节,麻从老乡口中得知其妻子在五金厂做事期间被门卫“欺侮”,并且被老板克扣工资。知道此事后,麻非常气愤,2012年2月23日上午,麻在其务工的工厂自行磨制了一把尖刀,在刘的带领下,一同前去五金厂“讨个说法”。路上刘发现麻携带尖刀后,害怕打架,不愿意去。麻不干,两人便在路边僵持。此时恰好遇到门卫俞骑自行车经过,在得到刘的确认后,麻遂冲上前去连续捅刺俞数刀,致俞双肺破裂,当场死亡。随后麻、刘逃离现场,案发后麻被抓捕归案。
事件发生后,麻亲属非常着急,害怕麻被判决死刑,后经过他人介绍,找到湖南天恒健律师事务所杨祖国律师。
在庭审中,杨祖国律师申请刘的五金厂同事胡(哑巴)出庭作证,并提出被害人存在过错,麻属于激情犯罪等辩护意见。
法院最终认定麻构成故意杀人罪,且捅刺刀数多,手段残忍,罪行极其严重。但考虑被害人在案件起因上有一定过错等情节,对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判处麻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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