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系列案例之八:市国土局拒不履行查处土地违法职责依法被确认违法
发布日期:2017-07-26 作者:110网律师
案件背景:
2013年起,凤城市政府打着土地增减挂钩的名义开始对凤城市城东村二组的土地
开始征收,辽宁省丹东市凤城市凤凰城区城东村A组村民郭某等6人,一直在此地
以土地耕种维持基本生计。耕地承包期限从2006年2月至2028年2月。2015年5月
份左右,辽宁省凤城市公安局凤凰城分局、辽宁省凤城市综合执法局、辽宁省凤
城市征收局在未取得任何征地批文、未进行征地公告,未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且
征地补偿安置没有到位的情况下。利用挖掘机对申请人的耕地及树苗进行碾压、
毁坏。侵犯了申请人的个人私有财产,严重影响了六位申请人的生产生活。随后
客户找到北京德凯律师团开始维权之路。
办案思路:
德凯律师团队研究,这是一起典型的违法征地案件,5位当事人并未取得任何合
理补偿,且之前未开到过征收公告与征地批复文件。而且5位当事人的地上物已
经全部被毁坏,对方违法开展施工的进程会大大加快。团队经过研究后,2015
年6月份我们首先针对于辽宁省凤城市公安局凤凰城分局、辽宁省凤城市综合执
法局、辽宁省凤城市征收局实施故意破坏申请人土地及地上青苗的行为向丹东市
国土资源局提起查处申请,根据《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第十一条国土资源主
管部门发现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为涉嫌违法的,应当及时核查。对正在
实施的违法行为,应当依法及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予以制止。然
而两个月过去后,丹东市国土资源局没有任何动静。随后,根据《行政复议法》
律师依法向辽宁省国土资源厅提起行政复议,请求依法确认被申请人针对土地违
法案件逾期未依法处理的行政不作为违法;并责令被申请人依法对申请人提出的
土地违法申请进行处理。期间,通过我们向规划部门及住建部门调取的材料发
现,涉案地块连最基本的建设许可及规划许可都没有办理,针对此中违法建设的
行为也随后提出查处,丹东市住建局依法针对涉案地块的违法建设下达了停止建
设通知及处罚通知。
2015年11月份,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回复,因为该案件涉及案情比较复杂,行政复
议决定需要延期一个月处理,直到16年新年的前一天,我们收到辽宁省国土资源
厅的行政复议决定,省国土资源厅依法确认丹东市国土资源不履行查处土地行为
的不作为违法,并限市国土资源局20日对涉案地块的土地违法案件进行依法查
处,查处案件取得实质性进展,也是给6位村民一份新年礼物!
承办心得:
涉案地块查处土地违法期间,我们针对征地前报批程序及征地后施工程序,双双
启动法律工作,案件才取得实质性进展,征地不单单是国土部门批复后就是合法
程序,相应的拟征地告知、听取被征地村民意见、听证的程序也是需要征收部门
来履行职责的,所以当农民朋友遭遇征地补偿不合理,或者违法强行毁坏地上附
属物的情形时,首先要多次报警,保留原始证据,再次,寻求专业人士指导方能
取得合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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