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刑事类案例 >> 查看资料

湖南一男子抢夺公交车方向盘致车辆失控

发布日期:2019-04-26    文章来源:互联网
  湖南省隆回县人民法院日前对被告人庞某青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一审判处庞某青有期徒刑二年。

  据介绍,2018年11月25日,在隆回县,庞某青与他人乘坐5路公交车去往桃洪镇时,庞某青要求中途下车,被公交车司机以没有公交站台为由拒绝后,庞某青抢抓公交车方向盘,致使实际载客20余人的车辆瞬间失去控制,斜冲出路面,公交车司机采取紧急制动才刹住汽车。车辆开回路面后,庞某青欲再次抢夺方向盘,被他人制止。

  法院经审理认为,庞某青的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王皓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李晓航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陈宇律师
福建福州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陆腾达律师
重庆江北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5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