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梁换柱”假币换真币 男子以盗窃罪获刑
发布日期:2019-08-02 文章来源:互联网
经审理查明,2017年9月16日10时许,被告人陈某驾驶一辆摩托车来到某村王某家中,以买板栗无零钱为由,趁王某找零钱之机,用8600元假币换走王某的3600元真币。王某发现后,陈某驾驶摩托车往附近的龙窖山深处逃窜,至当日16时许被民警抓获,被盗3600元人民币已发还被害人。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陈某有犯罪前科,酌情从重处罚。陈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被盗财物已发还被害人,对陈某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据此,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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