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教你操作股指期货,半月不到全部亏损!有何内幕?
发布日期:2019-08-26 作者:110网律师
2019年5月,昆山市公安局接到刘某报案称,今年4月份自己被电话推销下载了一款炒股指期货APP,之后加入投资微信群。经过一段时间观察,他发现群内发布的涨跌信息非常准,每个人都发截图称赚钱了。
于是在“客服人员”的帮助下,刘某注册了投资账户,初次尝试投入500元,很快营利并顺利提现。之后转入的5000元迅速涨至20000元,这时刘某没有提现而是继续追加投资,之后开始接连亏损。“投资顾问”指导刘某继续增加投资,但依然亏钱,在账户亏损至剩余500元时刘某决定收手,但是平台连续两天一直处于审核状态,无法提现。刘某发觉被骗便去报警,损失共计65000元。
接报后,昆山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鉴于互联网平台诈骗犯罪作案手法新、专业程度高、隐蔽性强、犯罪嫌疑人反侦察意识比较强等特点,警方依托数字侦查打击模式,根据报案人提供的信息迅速开展专业数据研判。
经深入梳理分析资金流、通信流,初步发现2名重点嫌疑人及疑似诈骗窝点。
随后,进一步循线拓展关联大数据,结合实地排摸,逐步明确该诈骗团伙的组织架构、运行模式及窝点位置。一个总部平台位于山东济南、代理网点分布全国多地的互联网投资诈骗集团浮出水面。
随后,在苏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强力支持下,昆山市公安局协调抽调各专业大队、机关部门及派出所精干警力160多名,于8月15日兵分多路在山东等地集中收网。
一举捣毁该诈骗平台窝点及4个分支代理商,抓获以孙某、张某、李某、牛某等为首的涉案人员73人,现场扣押赃款20余万元及大量作案用电脑、手机等工具,初步统计涉案总金额4000余万元。
经查,孙某等人在网上开设虚假投资平台,并先后发展以李某、张某、牛某等人为首的“代理商”。“代理商”以购买股指、原油、黄金等期货为名,引诱群众进行充值投资,通过操纵假投资平台的涨跌实施诈骗。犯罪团伙组织严密、分工明确,内部设有经理、会计、技术主管、职员等岗位,各司其职。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在这里提醒大家
1、购买股票、金融理财产品、现货期货投资等,要通过正规的机构,可以在证监会、期货业协会网站了解其资质或实地查看情况。
2、不要盲目迷信一些所谓的“内幕消息”、“大师指点”、“权威发布”,背后往往都隐藏各种各样的利益或骗局。
3、切勿盲目加入未经核实的投资理财群,这有可能是预设好的局,会不知不觉落入圈套。
4、投资者如遭受非法损失请立刻停止操作。不要心存幻想,不要因为犯罪分子的花言巧语而越陷越深,遭受更大损失。
如果您被骗,请保留好相关证据,达到以下几点基本上都是可以追回的:
1、平台还在运作,还没有跑路;
2、有与业务员,老师有聊天记录;
3、有出入金流水或是转账记录;
4、交易操作在一年以内;
5、亏损金额在5万元以上;
6、投资外汇,数字币,恒指期货,黄金,股票配资,个股期权等其他产品都可以维权追回。
维权一定要尽早,时间越短越好追回。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合同、裁决书竟在借款人患精神病期间形成,违法背德,应不予执行
- 征信系统决不能成为网贷平台非法集资、非法放贷、恶意催收的工具
- 网贷平台非法集资、非法放贷,征信中心竟然支持其上报征信?荒唐
- 裁判文书证明:借贷行为涉及网贷平台非法集资的,利息不计算支付
- 数字证书、借款协议造假←以网贷为名行非法集资、放贷之实的明证
- 网贷平台非法集资+非法放贷+“套路贷”,污损借款人征信,太可恶
- 网贷平台非法集资、非法放贷、“套路贷”,竟然还能上征信?荒唐
- “套路贷”+ 非法放贷+非法集资,这样的虚假诉讼决不能够得到支持
- 农产品流通中心有限公司投资现货亏损怎么处理?这么做能追回!
- 外汇黄金喊单导致亏损可以索赔吗?符合这三点可追回!
- 外汇喊单违反什么法律,老师喊单炒外汇被骗怎么办?
- 成功为金融理财投资人挽回近九成损失
-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的成功案例
- 投顾服务费怎样要回来?投顾服务费能退吗?
- 50期权平台属于违法的吗?期权亏损受法律保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