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隐瞒商品房已被查封,能双倍返还定金吗?
发布日期:2020-05-28 作者:张静律师
二审判决书节选:
本院认为,朱某与益某公司订立的《某园认购书》约定朱某向某公司支付定金50000元,双方于2014年11月13日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故双方之间成立商品房预约合同关系,本案案由应为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某园认购书》约定的定金作为双方在确定的期限内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其性质应为立约定金,如一方违约导致未能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则应适用定金罚则。《某园认购书》约定出售方保证认购方能依约取得认购物业。作为出卖人,益某公司负有如实告知标的物情况以及确保标的物适于交易的义务,然而,益某公司故意隐瞒涉案房屋已被查封的事实,导致双方未能订立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朱某主张益某公司双倍返还定金,本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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