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强制收回责任田村民打官司十几年路漫漫
发布日期:2020-08-20 文章来源:互联网
2006年6月22日,浓江乡X村X户村X村委会长达2年的土地纠纷一案终于结案。
1984年春,浓江乡X村按照中央1号文件精神的要求,把村里集体所有的土地按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形式分田到户。根据当时县里的要求对村委会所有固定资产公开拍卖,偿还欠农行多年的债务,剩余的债务按当时全县的统一规定,债务和土地按人头进行分配。18户村民每人分担137元农行债务,同时每人分得1公顷土地,所欠债务和所分土地进行挂钩,谁不领债务就不分给谁土地。村民也没说什么,因为按当时的政策和土地价值来看,这是合理,合法的。每个村民用农制分给18户村民的137元,村里每人承包了一晌耕地的专期承包经营权(全县X村都是如此做法)。
自1984年春耕开始,村上18户村民每年都在自家的责任田里辛勤的耕耘着。并每年都按时完成责任田应承担的农业税、征购粮、乡统筹、村提留等各项任务。可谁也没想到,事情突然发生了改变。
1988年春,双胜村委会单方违约。村领导强制将18户村民经营的责任田收回,作为村里的机动地,统一对外发包。每年的发包钱竟由村委会统一使用。此举令18户村民非常气愤,曾多次找过村委会、上级主管领导,并上访有关部门,可十几年过去了,至今仍无结果。
闻名律师:本案的起诉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如果被告以此抗辩,人民法院将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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