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拆迁时如何进行补偿?
发布日期:2020-12-14 作者: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简单来说,公租房是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兴建的房屋。在实际生活中,满足一定条件的承租人也是可以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的,所以公租房面临征收拆迁时,根据是否取得公租房的所有权,会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以承租人的身份获得补偿;另一种是以所有权人的身份获得补偿。补偿方式主要是货币补偿与房屋安置补偿的方式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
一、取得房屋所有权的
这种方式是指承租人满足条件,已经购得了该房屋,变成房屋的所有权人,此时承租人可以作为被征收人与征收方进行协商,签订补偿协议并获得相关合理的补偿。
例如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中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知,公房承租人愿意按照房改政策购买所承租公房的,在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起20日内可以购买。购房后公房承租人作为被征收人与区、县房屋征收部门签订补偿协议。
二、未取得房屋所有权的
此种情况下,承租人不能被视为被征收人,但是也可以获得相关合理的补偿,具体依据各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相关政策而定。
例如根据《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中相关规定知,征收居住房屋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应当由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签订。
1、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租赁关系终止,对被征收人的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评估价格×20%;对公有房屋承租人的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评估价格×80%+价格补贴。
2、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由被征收人负责安置公有房屋承租人,租赁关系继续保持。对被征收人的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评估价格+价格补贴。
另外,也应当补偿其他费用,例如搬迁补偿费、装饰装修补偿以及停产停也损失等。
实践中,对于公租房的拆迁问题往往较为复杂,其中包括多种情况,不仅有公租房承租人与征收方之间的纠纷,也有实际居住人与征收方或者承租人之间的纠纷,因此,在现实的补偿中,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当然这需要有证据材料支持,所以,建议大家保存好公租房分配时所签订的公租房租赁合同和房租缴纳凭证,以确保承租人主体身份无争议,如果取得所有权人身份的,保存好购房合同等证明材料,以便获得合理的补偿安置。如果您遇到具体情况,也可以咨询专业的征收拆迁律师帮助您维权。
欢迎各方转载,请务必尊重原创,标明文章原出处
相关法律问题
- 拆迁的公租房的公用面积算不算拆迁补偿里面,如何算 12个回答0
- 天水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强行拆迁公租房,无任何补偿。如何争取赔 5个回答0
- 单位公租房,征收拆迁如何补偿? 1个回答0
- 公租房拆迁补偿户口本上的人员如何分配 3个回答0
- 公租房拆迁补偿如何分配 7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一文读懂最新发布的《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评估管理规定》
- 华济路2弄地块新建绿地项目(沙家浜)857证首日签约比例100%
- 成功案例:拆除房屋二审判决670万元
- 关于静安区万航渡路249弄、延平路零星旧城区改建项目房屋征收不得实施相关行为的通知
- 静安区23街坊、巨鹿路零星旧城区改建项目选出评估机构!
- 静安区23街坊、巨鹿路零星旧城区改建项目居住困难户认定和补贴办法(征求意见稿)
- 静安区23街坊、巨鹿路零星旧城区改建项目产权调换房屋选购办法(征求意见稿)
- 静安区 23 街坊、巨鹿路零星旧城区改建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 静安区北京西路凤阳路零星旧城区改建项目评估机构出炉!
- 徐汇区张家弄片区旧城区改建项目房屋征收门牌号
- 张家弄片区关于房屋征收不得实施相关行为的公告
- 静安区23街坊、巨鹿路零星旧改项目房屋征收范围
- 东安一、二村旧城区改建项目一轮征询顺利通过,期待二轮征询!
- 东安一、二村片区旧城区改建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评估公告
- 黄浦区166、167和168街坊(一期) 个体工商户非居住房屋征收补偿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