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案件中,债务人找不到就不用还钱吗?
发布日期:2021-03-01 作者:湛青律师
民间借贷案件中,债务人找不到就不用还钱吗?
【基本案情】
吴某跟蔡某系多年朋友关系,因吴某经济困难,自20xx年10月至20xx年元月份多次向蔡某借款,蔡某也多次通过银行转账、微信、现金等方式借款给吴某,合计吴某向蔡某借款11万元。20xx年3月5日,吴某向蔡某出具11万元的借条一张,并约定20xx年8月10日前偿还借款。借款到期后蔡某要求吴某偿还借款遭到拒绝。
【法院审理】
蔡某找到我们委托我们代理其民间借贷案件,通过阅读研究蔡某交给我们的证据材料,告知补充证据,资料齐全后向法院起诉,法院向吴某送达传票过程中,吴某拒绝签收,也找不到吴某此人,后公告送达期满后,法院缺席审理并判决支付蔡某的诉求。
【律师点评】
借款人在面临债务人不还钱并且找不到债务人时需要及时走诉讼程序,以免过了法律上的追诉时效。债务人在还不起钱被借款人起诉时也不应逃避,逃避是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的,甚至你的逃避行为有可能导致你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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