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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翔环境索赔案推进中,投资者索赔持续征集

发布日期:2021-04-06    作者:齐程军律师

2019年1月25日,天翔环境收到《调查通知书》,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2019年5月23日,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300362)公告称,公司因信披违规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证监会查明的违法事实为:
   一、未及时披露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及相关关联交易情况。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7月17日,天翔环境为实际控制人邓亲华提供资金累计27.36亿元,相关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同期公司收到还款累计6.46亿元,截止2018年7月17日,天翔环境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占用天翔环境资金余额为20.91亿元。 
   二、未及时披露、且未在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1、天翔环境为实际控制人借款5000万元提供担保事项。2、天翔环境为娄雨雷等典当250万元提供担保事项。 
   据此,天翔环境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邓亲华被给予警告,并处90万元罚款。其他四名相关责任人也受到不同程度处罚。 
   目前,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天翔环境进入重整程序,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助于改善公司财务结构,化解债务危机,主营业务重新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律师表示,预计在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月25日期间买入天翔环境(300362)股票,并且在2019年1月2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提起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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