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杭州高新(300478)信披违规被调查 股民索赔预征集

发布日期:2021-08-16    作者:宋联民律师

一、案情背景
2021年7月30日,杭州高新(300478)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证监立案字0112021000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高新”)是一家专业生产电线电缆用高分子橡塑材料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目前已发展成为全国电缆料行业规模和效益俱佳的企业之一,并于2015年6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公司业务主要分为线缆用高分子材料、新能源充电设备和智能一体化电源三大业务板块。
早在2020年1月14日,杭州高新收到浙江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釆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根据警示函显示,杭州高新及高长虹存在以下问题:(一)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兼时任董事长高长虹通过公司向供应商支付采购款并间接划转至其控制的企业或其债权人等方式占用公司资金,2018年占用资金累计发生额63,554.43万元,归还资金63,554.43万元,期末占用本金余额为0。2019年占用资金累计发生额114,260.00万元,归还资金114,260.00万元。截至2019年10月31日,占用本金余额为0,上述资金占用利息尚未归还。(二)2018年4月至2019年6月期间,高长虹私自借出公司公章并以公司名义对外借款和担保,截至2019年12月30日上述借款和担保的实际余额14379.12万元。 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认为,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因涉嫌信披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说明证监会已有初步证据锁定该企业存在证券虚假陈述的行为,下达正式的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将是极大概率的事件,受损投资者可以做好索赔准备。
一旦正式处罚公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监管部门处罚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和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索赔弥补损失。

二、哪些股民可以参与索赔预登记呢?
在2021.7.30(含当日)之前买入杭州高新(300478)股票,并在2021.7.31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目前可参与索赔预登记。
以上索赔预登记条件仅代表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的观点,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投资者在实际获得赔偿款之前,无需向律师支付任何费用。

三、投资者后期索赔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呢?
1、到证券营业部,打印《对账单》(即“交易记录流水明细”),并加盖业务章或公章,(打印时间跨度:从首次购入日至打印日),打印杭州高新(300478)的单只股票或者多只股票的对账单均可。如有融资融券交易,两个账户均打印;
2、证券营业部盖章的账户基本信息证明(即“开户确认单”或“账户信息表”均可,只要含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等基本信息就行。如果在上述《对账单》中已经含有身份证号,则不用再提供此项证明,或在交易记录中注明身份证号,加盖章)。

四、再次强调索赔条件
在2021.7.30(含当日)之前买入杭州高新(300478)股票,并在2021.7.31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目前可参与索赔预登记。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陈铠楷律师
四川成都
周磊律师
江苏无锡
刘中良律师
广东深圳
陈晓云律师
北京西城区
毕丽荣律师
广东广州
陈友铭律师
浙江杭州
孙志军律师
湖北武汉
李永专业律师
河南信阳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48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