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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T女士成功退回佛山某使用权公寓定金6万元

发布日期:2022-01-14    作者:陈旺律师
2021年9月12日,T女士前往佛山某楼盘看房。看房过程中,销售人不断以楼盘的利好消息劝说其购买该物业。同时告知T女士现在非常实惠,而且之后只要补税即可获得产权证。T女士随后产生了认购意向,在销售人员的安排下,先后支付6万元款项,签署了一系列文件,T女士并未细看。签完后,销售收走全部文件,只向T女士出具了两张收据。
    事后,由于自己手上并没有所谓的认购书,也不清楚自己所签署的文件究竟是什么性质,T女士内心感到十分不安,多次要求查看自己当时所签署的文件,均被销售人员以还未盖章为由予以拒绝。T女士愈发感到不安,后经多方了解才知道该楼盘的土地所有权是村集体的,这意味着根本不能办理个人的产权证书。T女士找到开发商求证,此时开发商销售人员对先前承诺可以办理产权证等事宜含糊其辞。T女士强烈要求查看自己所签署的文件后才发现,所谓的“认购书”变成了认租书,买房变成了长期租房,这已经违背了自己购房的初衷。T女士难以接受,要求退房。开发商一再找理由,企图说服T女士继续认租。T女士坚持要退房,开发商见状表示,T女士已经签订认租书,且土地性质现场已经公示,自己不存在过错,T女士如果不继续履约,将没收所交款项。为了挽回损失,T女士决定委托我们团队助其追回所交款项。
    接受委托后,我们立即介入,与开发商展开交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开发商就答应退款,后于11月30日和12月6日分别收到开发商的两笔退款共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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