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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对方不同意怎么办,怎么才能离掉

发布日期:2026-07-26    作者:汪世强律师
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离婚的具体规定如下:一、起诉离婚基本规则

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或者说另一方同意,但是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须先调解;调解无效、感情彻底破裂,依法判决离婚。

二、法定5种“应当判离”情形

只要符合任意一条,调解无效,法院必须判离婚:

1. 重婚、婚内与他人同居
2. 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 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 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
5.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的情形

三、两种“百分百判离”特殊情况

1.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起诉离婚,直接判离。
2. 第一次起诉判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再次起诉,必须判离。

这也是现在最快、最稳的离婚途径。

四、温馨提示

分居必须是感情不和分开居住,如果是因为正常的在外务工分居不算。
分房、分床不算分居。
没有法定破裂情形,第一次起诉大概率不判离。
二次分居起诉,是目前司法实践中成功率最高的离婚方式。

贵州省遵义市汪世强律师,山一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遵义十佳律师,贵州省优秀律师。中共党员,遵义市汇川区政协委员。我来自原遵义县偏远农村,地地道道的农民之子,小时后穷的连一双胶鞋舍不得放牛时穿,留在上学时才穿。来自社会的最底层,深谙老百姓生活的不易,从小立志用真诚捍卫委托人权益,做到童叟无欺,男女平等,干群一样看待。咨询电话13508516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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