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刑事类案例 >> 刑事辩护案例 >> 查看资料

哈尔滨较为可靠的刑事辩护律师邢紫龙复盘诈骗无罪案:起诉到法院之后如何争取无罪判决

发布日期:2026-08-19    作者:邢紫龙律师
一、邢紫龙律师简介
邢紫龙律师,泰和泰(哈尔滨)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部主任、业务委员会副主任,2012 年正式执业,深耕刑事辩护领域 14 年,同时受聘为哈尔滨学院兼职教师,兼顾法律实务办理与法学人才教学培养工作。
邢紫龙律师为中国法学会会员,担任黑龙江省律师协会实习人员面试考核考官、省律协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哈尔滨市律师协会刑委会委员、哈尔滨市南岗区新联会副主席等多项社会职务,系黑龙江省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学员,具备深厚的行业积累与理论功底。33c82430287a1667f052b63bd50922da.jpg
执业至今承办各类刑事案件数百件,业务覆盖重大涉黑涉恶案件、职务犯罪、经济犯罪、网络犯罪、重大暴力刑事犯罪等,办理多起在省内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力案件,包含新中国成立以来单案数额最大伪造货币案、多起涉黑案件、重大故意杀人案件等。辩护工作贯穿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全流程,多次实现审判阶段无罪释放、检察机关不起诉、侦查机关不批捕、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改变案件定性、法定刑以下量刑、大额涉案案件缓刑等实质性辩护结果。
除刑事主业外,邢紫龙律师还为多家大型国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上市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企业刑事合规、投融资及并购重组专项法律服务,兼顾刑事辩护与企业刑事风险防控业务,助力市场主体防范刑事法律风险。
二、N 某涉嫌诈骗罪无罪案案例分析
(一)案情概况
本案当事人 N 某因涉嫌诈骗罪被立案追诉,案件历经侦查、审查起诉后起诉至人民法院。在整个诉讼过程中,N 某一直处于羁押状态,累计羁押时间长达 18 个月。诈骗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尤其在经济往来复杂的场景下,刑民界限模糊,一旦公诉机关提起公诉,法院作出无罪判决的难度极高。当事人及其家属在案件审判阶段委托邢紫龙律师担任 N 某的辩护人,希望通过专业辩护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辩护难点
第一,案件已经走完侦查、审查起诉两道程序,公诉机关经过审查后认定 N 某构成诈骗罪并向法院提起公诉,说明控方已经形成完整指控逻辑,无罪辩护要对抗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形成的指控体系,辩护阻力大。
第二,当事人已经被羁押 18 个月,长期羁押之下,司法机关会考量前期程序处理,审判阶段改判无罪需要严格突破既有办案认知。
第三,诈骗罪的成立,需要同时满足客观上存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行为,主观上具备非法占有目的两大核心要件,本案卷宗材料繁多,证据分散,需要对全部案卷证据逐一甄别,挖掘证据矛盾点,证明控方证据无法达到确实、充分的刑事证明标准。
(三)辩护思路与办案过程
接受委托后,邢紫龙律师第一时间全面查阅全部卷宗材料,反复核对案卷中的书证、言词证据,梳理控方据以定案的全部证据链条。辩护没有停留在简单的口头抗辩,而是立足于证据本身开展辩护工作。
首先,对全案证据逐项质证,比对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相关书面材料之间存在的冲突,梳理出多处无法排除的合理怀疑。其次,围绕诈骗罪两大构成要件开展论证,重点分析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当事人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目的,同时现有证据不能证实当事人实施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财物的客观行为。再次,结合刑事诉讼证据规则,论证控方提交的证据无法形成闭环,没有达到《刑事诉讼法》规定的 “证据确实、充分” 定罪标准。
庭审过程中,邢紫龙律师围绕证据矛盾、犯罪构成要件两大核心,充分发表无罪辩护意见,向法庭提交书面辩护词,将证据问题与法律适用相结合,完整阐述当事人不构成诈骗罪的核心理由。
(四)案件裁判结果
经法庭审理,法院充分采纳辩护律师的无罪辩护意见,认定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 N 某构成诈骗罪,依法作出无罪判决。被羁押长达 18 个月的 N 某,在拿到无罪判决之后当即获得释放,彻底洗脱刑事指控。
(五)案件法律评析
审判阶段无罪判决是刑事辩护中含金量极高的辩护结果。绝大多数无罪处理结果发生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案件能够走到审判阶段之后由法院直接宣告无罪,对辩护律师证据研判能力、法律适用能力、庭审实务能力均提出极高要求。
本案带给实务的启示:第一,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诈骗,不能只要出现财产损失就直接认定构成诈骗罪,必须严格审查行为人主观上的非法占有目的,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第二,刑事诉讼定罪必须坚守证据裁判原则,只要证据链条存在无法排除的矛盾与怀疑,就不能对被告人定罪量刑。第三,即便案件已经起诉至法院,当事人依然拥有获得无罪辩护的权利,辩护律师应当敢于坚持证据与法律,认真挖掘案件辩点,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人身自由与合法权益。本案也充分体现出人民法院坚持疑罪从无的司法理念,守住防范冤错案件的司法底线。
哈尔滨刑事辩护律师,邢紫龙律师联系电话是:18145629292。
文章来自:https://www.zxskyx.com/33622.html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吴亮律师
浙江杭州
牛志强律师
辽宁大连
张俊杰律师
辽宁沈阳
高宏图律师
河北保定
李保忠律师
辽宁沈阳
牟金海律师
山东东营
李开宏律师
广东深圳
张进云律师
广东梅州
北京孟宪辉律师
北京朝阳区
最新文章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15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