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快乐凯旋门 2014-09-16 状态:已过期 回复 (2)
相关问题推荐: 不具备法定情形且没有书面通知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与我的劳动关系就已经解除!
不具备法定情形且没有书面通知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与我的劳动关系就已经解除!
2014)穗中法民一终字第3093号驳回本人上诉维持原判!穗天劳人仲裁案{2013}2677号判决书有这么一段话申请人的看病行为不属于在被申请人同意批准的情况下实施,故不得将看病期间视为双方劳动关系的延续期。(2013}穗天法民一初字第2832号有这麽一段话:本院认为被告上述将原告派件号取消并不再安排工作也不再发工资的行为应视为已经在事实上提出与原告解除劳动关而原告在2012年3月20号就已经清楚知悉上述情况,但却在2012年3月底在未向请假也未告知被告的情况下自行前往陕西看病属于自己以事实行为确定双发劳动关系在2012年3月份已经解除。{用人单位还出示了我3月20号收到的一笔邮资并自称它证明我就在那天离职!?)。被告采取对被告无正当理由放假且又未明确如何安排被告具体工作岗位属于迫使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以避免向劳动者作出经济补偿的不正当行为应视为被告未提供劳动条件,我是这么在庭上强调的。其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39条~《劳动合同实施条例》第18条等法律的规定!按照法官的逻辑我只能等死罢了!我没劳动权!根据(三)涉及劳动关系解除,用人单位不能举证证明解除时间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所以本案的劳动争议是主张仲裁之日即2013年9月13号!用人单位在仲裁庭出示的考勤卡和在天河法院出示的考勤卡在内容数量都有差异(例如二月份的考勤卡在仲裁答辩书上有单位用章,在天河法院的答辩书上泽没有没有!且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出示工资支付记录,所以已经触犯刑法,但法院以超过仲裁一年时效判决单位不用任何赔偿,包括拖欠工资!难道在不具备法定情形且没有书面通知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与我的劳动关系就已经解除!?
相关问题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公司要支付什么补偿金吗
我接到书面通知,因为工作情况不太好,公司实行末位淘汰,所以我下个月被辞退了,但是我在公司已经工作了两年,这种情况对我有什么补偿金吗?
发布者:ziai711 2008-12-24 状态:已过期 回复 (7)
用人单位未签劳动合同,需要提前30天通知解除劳动关系嘛?
用人单位以情势变迁为由,当天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劳动者办清交接工作后立即离职。
依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
第四十条 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而未订立的,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
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而未订立的,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但劳动者具有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关系应当顺延至该情形消失。
目前这条是否还适用?有些人认为新法优于旧法,故旧法应当失效。可是现实中没有任何法令和通知说是此条例被废除了,我...
发布者:souls 2010-03-26 状态:已过期 回复 (5)
劳动关系解除需要现单位给派遣公司发文件然后派遣公司才可以给我们下解聘通知书吗
劳动关系解除需要现单位给派遣公司发文件然后派遣公司才可以给我们下解聘通知书吗
发布者:tijiao 2010-12-02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劳动关系解除需要现单位给派遣公司发文件然后派遣公司才可以给我们下解聘通知书吗
劳动关系解除需要现单位给派遣公司发文件然后派遣公司才可以给我们下解聘通知书吗
发布者:tijiao 2010-12-02 状态:已关闭 回复 (0)
劳动都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可以领取失业金吗
劳动都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可以领取失业金吗?我已经交了2年多了!可以拿到失业金吗?
发布者:汪颂华 2011-03-30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公司要支付什么补偿金吗
有个律师这样回答:
如公司的规章制度对于末位淘汰有明确规定,且对你进行了明示,那么公司提前30天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没有补偿。2、如果第一条的情况不存在,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你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请问这样回答对不对?
到底有没有赔偿金?
发布者:zhu-168999 2012-04-13 状态:已过期 回复 (2)
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书,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书,还有两个半月合同到期,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还为用人单位不计算报酬工作一个月,合理吗?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谢谢!
发布者:俊翔 2012-08-30 状态:已关闭 回复 (0)
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书,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书,还有两个半月合同到期,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还为用人单位不计算报酬工作一个月,合理吗?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谢谢! 加急 !谢谢 !请回答
发布者:俊翔 2012-08-30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用人单位没有提前及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这种情况可以要求什么补偿金吗?
我在单位工作接近五年了,单位没有给买社保,单位签过一次用工合同是5年的,但只签了一份,签后交给了单位,没有留下一份给本人,后来单位给别的单位收购了,但是我们还是留在单位上班,但是单位领导就跟我们说我们不是属于单位的正式员工,但是,单位领导以单位实行末位淘汰,也没有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要求我自己动离职,请问这样的情况我该怎么办,是自动离职还是让单位辞退,请问这样的情况我能要求到什么补偿金吗?
发布者:stlmz 2013-06-30 状态:已过期 回复 (2)
女职工在怀孕期没有违反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该如何维权?
女职工在怀孕期没有违反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该如何维权?
发布者:1014848242 2014-03-05 状态:已过期 回复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