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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搬迁,解除劳动合同,不赔偿,合法吗?

广东-深圳 12-28 14:12  悬赏 0  发布者:lindal…… 给我留言  回答:(4)
深圳工厂,搬到东莞塘厦,公司名称变更了,企业法人变更了,公司要求和每一个员工都签和深圳公司名的解除合同协议,却没有给经济赔偿;还要和东莞公司名签订入职协议,这样合法吗?公司不给经济赔偿,或只给一个月半个月赔偿,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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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12-28 14:19
跨市的话是要给经济补偿的。
回复时间: 2016-12-28 14:31
跨市搬厂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补偿,不要主动辞职,可以投诉或申请仲裁要求补偿
回复时间: 2016-12-28 14:33
根据你表述的情况,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若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协商不成,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的。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按照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折算成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超过六个月,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折算半个月工资。
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补偿金,劳动者可提起劳动仲裁。
如有需要可以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6-12-28 15:00
这要是不合理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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