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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未办妥停薪留职,企业如何发付薪资
上海-徐汇区 08-12 09:00 悬赏 0 发布者:turtle…… 给我留言 回答:(14) 我司派遣一员工在商场做销售员,但是因不服从商场的领导,于7月9号 被该商场开除,虽然我记得当初有口头说薪资暂时算到被开除当天,等公司后续的安排,但我司当时却又无其他岗位可让该名员工工作!
我想问的是,双方并没有签署任何停薪留职的文件...公司当月的薪资应该如何发放呢? 是因為員工本身的原因无法继续在原岗位工作,员工却认为是单位不安排他到别的岗位上班,现在要求我们至少要支付最低工资标准,我应该怎么办呢??
我想问的是,双方并没有签署任何停薪留职的文件...公司当月的薪资应该如何发放呢? 是因為員工本身的原因无法继续在原岗位工作,员工却认为是单位不安排他到别的岗位上班,现在要求我们至少要支付最低工资标准,我应该怎么办呢??
问题补充:
(ps:该名员工8月份已安排到别的商场工作了)所以7月应该算停薪留职吧?
但是没签署任何停薪留职的文件有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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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湖北-武汉]
- 易明律师 VIP
- 电话:13886168577
- 14408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8-12 15:16
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如有疑问或需要律师协助,可以致电武汉易明律师。138 8616 8577
QQ: 102 7623 309
第一、如公司没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社保的。
第二、如公司一直没有签合同,也是违法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第三、如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还要承担赔偿金的,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的两倍。如果是劳动者提出辞职,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四、如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公司还要支付失业保险金的。
第五、如果公司有加班行为,还要按法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第六、如果公司克扣工资,还应足额支付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如有疑问或需要律师协助,可以致电武汉易明律师。138 8616 8577
QQ: 102 7623 309
第一、如公司没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社保的。
第二、如公司一直没有签合同,也是违法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第三、如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还要承担赔偿金的,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的两倍。如果是劳动者提出辞职,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四、如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公司还要支付失业保险金的。
第五、如果公司有加班行为,还要按法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第六、如果公司克扣工资,还应足额支付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 [浙江-杭州]
- 陈国平律师 VIP
- 电话:13867474141
- 368735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8-13 14:12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8-12 09:27
解除劳动合同,工资发到开除当天。
追问:
8月份有安排他到另一个商场工作了! 所以7月应该算停薪留职吧?
但是没签署任何停薪留职的文件有关系吗?
回答:
发最低工资。
- [上海-徐汇区]
- 王永奎律师
- 5747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8-12 10:09
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合同,工资应发放到开除当天。
追问:
8月份有安排他到另一个商场工作了! 所以7月应该算停薪留职吧?
但是没签署任何停薪留职的文件有关系吗?
回答:
既然员工与你司存在劳动关系,商场无权开除。不服从商场管理,商场可依据与你司之间的合作协议进行管理。若你司未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按劳动合同规定处理。
- [山东-青岛]
- 王学海律师
- 134753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8-12 11:18
1、工资发至停工当天。2、停工期间按照公司制度发放。如制度无规定,可发最低工资。3、整个过程表明没有解除劳动关系。与是否签署文件无关。
- [北京-西城区]
- 赵亮律师
- 276273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8-12 11:29
现在我们国家已经没有停薪留职这个制度了,法律也不认可。那么对于你说的情况,该员工有实际工作的,就应当按照实际工作日发放当日工资,没有实际工作的,单位不需要发放工资,员工要求既不工作但却要单位发放最低工资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单位可以拒绝。
那么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对你提出的问题分别解答如下:
停薪留职是80年代初的一种制度,根据当时《劳动人事部、国家经济委员会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停薪留职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二年。停薪留职期间,不升级,不享受各种津贴、补贴和劳保福利待遇;因病、残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可按退职办法处理。停薪留职人员在从事其他收入的工作时,原则上应按月向原单位缴纳劳动保险金,其数额不低于本人原工资的20%。
那么随着经济和市场的发展,这种制度早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在我国08年劳动合同法出台实施后,该制度更是有违法律规定,不能再适用了。有关薪资和岗位,都应当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所以不再有停薪留职这种状态,也就自然不存在什么停薪留职文件了。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工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发放, 且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北京市是1260元, 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员工可以要求补发。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提成等全部费用。拖欠或扣发工资、改变工资发放形式都是违法行为,单位应当及时发放并支付拖欠工资25%的经济补偿。超过合同约定工资发放日15天以上算拖欠。
而上述规定仅仅适用于劳动者有实际工作内容的情况,对于劳动者没有实际工作内容,比如离岗、旷工、事假等,单位可以不发工资。
所以,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在7月当月,虽然你们与员工还未解除劳动关系,但该员工的工资要根据员工工作的情况发放,对于员工工作的日期,你们单位应当计发当日工资,没有实际工作的日期,单位就不需要发放工资了。工资数额当然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或者平时实际发放的数额来计算。
这样看来,该员工没有实际工作,但却要求发放最低工资,显然是不合法的,单位可以拒绝。
如果该员工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单位可以直接将其辞退,并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如果该员工没有违反劳动纪律,但由于自身原因确实无法胜任岗位工作的,单位也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如果上述原因均没有,无故解除的,单位需要支付给员工双倍经济补偿金。
(1)如果员工有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有过错,那么单位可以直接将其辞退,并不需做任何偿,保留员工违纪的证据即可。
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如果该员工并没有违纪行为,但你上面提到过,员工由于自身原因无法在原来的岗位工作,那么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如果上述原因均不存在,你单位是无故解除合同的,那么属于违法行为,单位应当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现在已经没有停薪留职这个概念,劳动者的工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来支付,如果该员工并没有实际工作内容的,单位不需要支付工资,有实际工作内容的,工作几天就发几天工资。
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符合法律规定,保留法定证据即可。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
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那么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对你提出的问题分别解答如下:
我的补充: 2012-08-12 11:33
1,关于停薪留职的简要介绍。停薪留职是80年代初的一种制度,根据当时《劳动人事部、国家经济委员会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停薪留职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二年。停薪留职期间,不升级,不享受各种津贴、补贴和劳保福利待遇;因病、残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可按退职办法处理。停薪留职人员在从事其他收入的工作时,原则上应按月向原单位缴纳劳动保险金,其数额不低于本人原工资的20%。
那么随着经济和市场的发展,这种制度早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在我国08年劳动合同法出台实施后,该制度更是有违法律规定,不能再适用了。有关薪资和岗位,都应当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所以不再有停薪留职这种状态,也就自然不存在什么停薪留职文件了。
我的补充: 2012-08-12 11:37
2,关于工资如何发放的问题。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工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发放, 且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北京市是1260元, 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员工可以要求补发。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提成等全部费用。拖欠或扣发工资、改变工资发放形式都是违法行为,单位应当及时发放并支付拖欠工资25%的经济补偿。超过合同约定工资发放日15天以上算拖欠。
而上述规定仅仅适用于劳动者有实际工作内容的情况,对于劳动者没有实际工作内容,比如离岗、旷工、事假等,单位可以不发工资。
所以,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在7月当月,虽然你们与员工还未解除劳动关系,但该员工的工资要根据员工工作的情况发放,对于员工工作的日期,你们单位应当计发当日工资,没有实际工作的日期,单位就不需要发放工资了。工资数额当然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或者平时实际发放的数额来计算。
这样看来,该员工没有实际工作,但却要求发放最低工资,显然是不合法的,单位可以拒绝。
我的补充: 2012-08-12 11:45
3,关于如何将劳动合同解除的问题。如果该员工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单位可以直接将其辞退,并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如果该员工没有违反劳动纪律,但由于自身原因确实无法胜任岗位工作的,单位也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如果上述原因均没有,无故解除的,单位需要支付给员工双倍经济补偿金。
(1)如果员工有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有过错,那么单位可以直接将其辞退,并不需做任何偿,保留员工违纪的证据即可。
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如果该员工并没有违纪行为,但你上面提到过,员工由于自身原因无法在原来的岗位工作,那么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如果上述原因均不存在,你单位是无故解除合同的,那么属于违法行为,单位应当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我的补充: 2012-08-12 11:47
3,关于本案的最后意见。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现在已经没有停薪留职这个概念,劳动者的工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来支付,如果该员工并没有实际工作内容的,单位不需要支付工资,有实际工作内容的,工作几天就发几天工资。
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符合法律规定,保留法定证据即可。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
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我的补充: 2012-08-12 11:48
上述几点是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对你提出的问题所做简要解答,具体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细节确定,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 [山东-青岛]
- 徐志远律师
- 312922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8-12 11:33
1、不是停薪留职;2、应该属于等待安排工作,期间可以发生活费;
- [上海-虹口区]
- 张向锋律师
- 530579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8-12 13:27
1、不属于停薪留职。因员工原因导致其岗位丧失,存在过错,员工没有提供劳动,单位七月份支付生活费即可。
2、注意收集原商场开除的证据。
3、生活费上海规定不能低于最低工资的80%。
4、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
2、注意收集原商场开除的证据。
3、生活费上海规定不能低于最低工资的80%。
4、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
- [广西-桂林]
- 曾令栋律师
- 20831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8-12 13:39
1、贵司与商场是劳务派遣或是其他什么关系?
2、贵司与该员工有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其他什么关系?
3、员工工资是由派遣单位支付还是由用人单位支付?
4、员工社保是由员工自己处理还是由贵司代理?
2、贵司与该员工有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其他什么关系?
3、员工工资是由派遣单位支付还是由用人单位支付?
4、员工社保是由员工自己处理还是由贵司代理?
- [北京-朝阳区]
- 110网律师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8-13 09:57
——据你所述,我国已没有停薪留职的制度,所以工资应发放至停工的当天,至于停工期间,员工有实际工作的以实际工作为准发放工资,没有实际工作的单位有权拒绝发放工资,在劳动合同未解除期间,等待安排工作的可发放当地的最低生活标准。
- [青海-西宁]
- 超级账号5律师
- 7140017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8-13 15:27
1、工资发至停工当天。
2、停工期间按照公司制度发放。如制度无规定,可发最低工资。
3、整个过程表明没有解除劳动关系。与是否签署文件无关。
2、停工期间按照公司制度发放。如制度无规定,可发最低工资。
3、整个过程表明没有解除劳动关系。与是否签署文件无关。
- [北京-朝阳区]
- 胡爱军律师
- 320461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8-14 12:44
1、不是停薪留职;2、应该属于等待安排工作,期间可以发生活费;
- [贵州-贵阳]
- 邓永莉律师
- 给我留言
- 307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8-15 22:43
现在已经没在停薪留职的用工制度了,劳务派遣公司与被派遣的员工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没有被派遣出去,劳务派遣公司也要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8-16 10:50
应当支付最低标准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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