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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密协议与竞业禁止协议

江苏-无锡 05-10 08:53  悬赏 0  发布者:jasont……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与公司同时签订了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其中保密协议中规定离职要提前6个月通知;竞业禁止协议要求离职后两年内不得去有业务竞争的同行业公司工作,但公司必须付两年补偿费。现在我要离职,公司要求6个月后才能离职,是否合理?劳动法规定离职提前通知期和竞业限制只能限制一个,但是两份协议都签了,公司说他选择保密协议,一个月期限已经到了拒绝给我办离职手续,这样的选择权是否是公司说了算?否则若要提前离职就要求签无条件的竞业禁止协议,就是不付补偿费。请帮我解答是否合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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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5-10 09:45
1\合同里面约定了提前6个月通知,则双方应当遵守,除非公司有违反法律规定的地方;
2、对于竞业禁止协议,如果公司不支付相应的补偿,则该协议对劳动者没有约束力;
     如果需要帮助,请致电或者QQ:851885667(留言)咨询。
回复时间: 2010-05-10 11:16
首先,辞职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而不是6个月,另外离职通知和竞业禁止可以并存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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