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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他们怎么做是否合合法

 09-23 14:02  悬赏 20  发布者:qiuzuf…… 给我留言 地区:河南-新乡 回答:(2)
请各位名师指点迷津:我是以事业单位在编职工,已于2004年取得执业助理资格证,所在单位当时按照工人待遇发放工资. 经过3年努力,现于2011年取得全国注册执业医师执照,双证齐全放于所在单位医务科,当地卫生局有备案,现医院让我从事临床一线工作,而单位人事档案没有采取按照执业医师初级职称放工资,还是继续按工人待遇,不仅每月少300的工资,现在主要的问题是以后我的中高级职称就没有办法考取,找了好多次相关领导都是推诿,光让牛干活不让牛吃草。我想维护自己的权利,请问所在单位现在这么做是否违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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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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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2年09月23日 18时48分
民营医院就不会存在工人、干部编制差别;若果民营医院能够评定中高级职称,则国有单位也应该可以。
   实在不行,可以聘干。
追问:

我想请问您用人单位这种做法是否违法?我所在用人单位是否违反了劳动合同法中的同工同酬?关于聘干不是没有找过相关领导,领导总是说现在没有聘干了,身份转换不了,而且我原始档案中带有调动过来的干部指标,但是所在单位不采用,现在我想请教您有关法律问题,先和用人单位协商,不成时我准备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利。
谢谢您!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9-24 12:54
实在不行该换单位换单位!
追问:

感谢您的关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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