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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没提前书面通知就解雇我

江苏-常州 10-31 13:34  悬赏 20  发布者:liu889……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是2011年10月24号到这家公司上班的。过了3个月的试用期后,和老板签署了到2014年10月23日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从2011年10月24日到2012年6月23日。8个月的试用期。
但,2012年10月22日。下午突然通知我,让我交接工作并且只给我结算这个月22天的工资,让我走人。原因是,不能胜任工作。
给我接完工资后。也不通知我签解除劳动合同。
我在离开后。可以向公司索要劳动补偿金么。公司不支付我的劳动补偿金,我仲裁公司,需要什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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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0-31 14:58
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补偿金。需要提供劳动合同
回复时间: 2012-10-31 15:57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2-10-31 15:59
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需要提供劳动合同等材料
回复时间: 2012-10-31 22:35
您好,1、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约定的试用期违法,应当视为劳动合同期限;2、八个月的试用期超过法律规定的上线,部分无效,应当支付正常上班工资;3、单位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
回复时间: 2012-11-01 19:49
建议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仲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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