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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问题?

 10-31 18:28  悬赏 40  发布者:guan83……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上海 回答:(7)
在2011年我的工资低于上海市最低工资,欠额部分一直未给,工作2年,如果我现在辞职,可否按劳动合同法中,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1要求公司补足欠款.2要求2个月补偿金
问题补充:
如果公司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又故意刁难我,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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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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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2年10月31日 19时23分
若是恶意的话可以要求补偿金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0-31 18:41
可以据此提出解除,而不是辞职。
回复时间: 2012-10-31 18:48
可以据此提出解除
回复时间: 2012-10-31 18:48
不能辞职,而是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要求上述条件.
回复时间: 2012-10-31 20:10
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足工资至最低工资。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工资,是你的法定解除合同的理由。
回复时间: 2012-10-31 23:06
根据你的情况,主动提出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以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回复时间: 2012-11-01 18:58
你可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补足工资差额,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和赔偿金,如果公司不同意你可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去你所在的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会有律师免费给你提供服务。
追问:

要求赔偿金的依据是什么?

回答:

依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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