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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引起的培训费争议要不要支付

重庆-渝北 06-02 10:40  悬赏 0  发布者:fengye……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从原公司辞职(双方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原公司以未交安家费以及违约金以及培训费用为由扣押了我的档案以及不予办理保险转接手续,再次说明下各项费用的来由:
   1。安家费,08年来原公司,公司给予了2000元安家费,辞职要求全款返还;
   2。违约金,公司以签合同时的口头约定,要求辞职员工履行诺言,可是先前公司约定一年有3万元收入,实际上远未达到,感到受骗,所以辞职离开了公司;
   3。培训费用,在09年,集团公司欲推行文档管理新标准,在集团公司举行了宣贯培训班,各分公司派人员参加,宣贯班由集团办公厅信息处长主持,就新标准进行了讲述并解答疑难,时间用了一天,完后进行考试。宣贯结束后,集团公司要求分公司依据实际经营状况制定实施细则上报集团公司并在各公司推行,我很好的完成了这个任务,培训费用具体分为,资料费,餐费以及培训费600,住宿加车票费1950多点。现在辞职了,公司要求我支付这次的所有费用,我感到不甘心,完成了公司阶段性任务却由我支付费用,是否合理呢?从北京回来财务处不给报销,逼我签了培训协议,临走让我全额赔付,能赔吗,如果要赔,多少合理?
   以上三个问题请教各位达人,给予合情合理的帮助解决问题的办法,在此深深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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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6-02 11:31
最好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0-06-02 11:48
1、首先,我认为安家费是企业给职工的福利待遇,不应退还。
2、根据劳动合同法,除了培训、保密的违约金,不得约定其他违约金条款。
3、培训费用主要要看你们的培训协议如何约定的。按规定是按你的费用除以约定的服务年限。若无约定则不负退还义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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