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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访维权有何罪?到底何人在违法?宪法为何保护不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吉林-吉林 11-21 21:03  悬赏 0  发布者:悲惨的世界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丈夫在82年为抢救工厂巨额财产(700多万美元设备),头颅严重受伤,鉴定为一级伤残,行动不能自理,瘫痪在床。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与其下属单位有机合成厂,公然违背党的政策法律,歪曲事实、颠倒黑白,拒不承担工伤的各项权利和义务,严重损害了公民的合法权益。我因丈夫工伤待遇问题感到不公,多次与工厂交涉,工厂总是敷衍了事;逐级到各部门反应情况,结果总是相互推诿踢皮球;到北京上访投诉,遭到工厂维稳办多次暴力围堵,接回当地后又被多次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并与当地政府、公安机关进行肮脏的“权权交易、权钱交易“,为他们非法行为换一个合法保护伞。

    两年前因丈夫突发心脏病,这期间一直陪丈夫在北京接受治疗,但就在这段时间里,如果国家即将举行重大会议,工厂维稳办就会组织黑恶势力,采用暴力手段将我与正在医院治疗心脏病的丈夫一同抓回当地,并非法拘禁在远离市区工厂指定的稳控点,会议过后才能被放出去。对于一个心脏病患者,工厂的行为令人发指,泯灭了人性的最基本道德底线。

    近期因党的十八大即将召开,为了躲避工厂维稳办的暴力抓捕上访人员,我与丈夫只能暂停治疗,在医院附近租房子住。本打算躲过这段时间再继续治疗,但因丈夫突发心梗,需要去医院就诊。到医院挂完号,医生让我原地等着,可等来的并不是应该马上进行的急救治疗,而是工厂维稳办这群暴徒。他们将我与等待急救的丈夫,强行拖进面包车,四天三夜拖回吉林市,进而非法拘禁。这就是吉化有机合成厂维稳办对待一个心脏病患者所做的一切。打着“十八大维稳的正义旗号”,私下里却做尽了伤天害理的违法勾当。谁能想到北京阜外心血管病医院挂号窗口,竟然沦落成为工厂维稳办实施非法暴力的工具。一个本应救死扶伤的机构,最应该体现人道主义精神的医院,竟然也进行着“权权交易、权钱交易”的肮脏勾当,成为这次非法行为的最大帮凶。

    为什么百姓正常诉求一次又一次遭受迫害?为什么地方政府需要动用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来“维稳”?用劳教、非法拘禁、非法关押等手段,残害和践踏百姓与弱势群体,这样丧心病狂的行为至今无人问津、无人监管。罪犯尚有看病治疗的权利,我上访到底有什么错误?连我丈夫看病的权利都被他们无情的剥夺,有家也难回,与儿女相聚都困难,困在山中被软禁、非法拘禁、被人看管。这绝对不是党十八大维稳的本意,因为“保障公民人身自由权不受侵害”是我国宪法和法律明文规定的,为什么当地政府及企业为了掩盖事实真相,竟可以一次又一次地触犯法律,让无辜受害者遭受到巨大的痛苦和磨难,这一切难道不是罪上加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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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1-22 11:00
这是属于工伤,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中受到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是必须要有民政局或者其他部门针对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因公共利益行为受到伤害所做的证明材料
追问:

吉林省劳动厅评定的一级伤残证明中认定的负伤原因是:“在乙烯大量泄漏导致的爆炸事故中,为抢救公有财产,被高压产生的冲击波冲下,头部受到严重伤害”。
根据国家《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经鉴定评为(壹)级伤残,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经维权,工厂及公司的各级领导与我在1988年签订了十项协议,但89年初工厂单方拒不履行协议,私自恶意篡改十项协议,后期多次与工厂交涉,工厂却采取暴力手段将我致残,去与政府各级部门诉求,均无果。诉求无门,我无可奈何只能走上上访维权之路。

回答:

在负伤的原因估计是你们自己写的吧,这样没用,应当让有关部门出具证明,看能不能让政府出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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