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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间单位要求延长上班时间

浙江-杭州 11-24 18:16  悬赏 0  发布者:语燕Y 给我留言  回答:(7)
我是2012.7.1日生完小孩,10.2去单位上班,小孩三个多月去单位报到时,单位在我产假期间给我安排待岗,原先的岗位没了,后给我安排另一份工作,因从事服务行业,现领导让我每周五.六.日上统班8.00-22.00周一至周三正常八小时,周四休(有时也会产生停休)并没有加班工资,请问这样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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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11-24 19:10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2-11-25 04:52
你可以申请仲裁维权。
回复时间: 2012-11-24 18:31
建议和单位领导好好沟通和协商。球的理解和支持。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2-11-24 20:40
单位的做法违反劳动法,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
回复时间: 2012-11-24 21:49
可以要求仲裁。
回复时间: 2012-11-25 09:31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2-11-25 10:28
积极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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