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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试用期内,公司辞退,是否需要赔偿,急!

 02-02 12:44  悬赏 15  发布者:cf5254……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顺义区 回答:(4)
我于2012年12月19号入职,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2013年2月1号(周五),领导17:30突然打电话通知我2月4号(周一)上午去办理离职手续。原因是工作量不饱和。我有以下问题,请帮忙解答,谢谢
问题:
1、公司是否要赔偿我?如要赔偿应该赔多少?
2、我周一是否要如约办理离职手续?(离职后还能申请仲裁吗?时效期是多久?)
3、去办理离职需要注意什么事情?
4、公司要是答应赔偿的话需要留什么书面文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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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2月02日 12时46分
不需要
追问:

我在网上搜索到相关案例如下,请查看并帮忙解答,谢谢!
相关案例:
在试用期内,企业享有一项权利;如果发现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但这项权利的 行使是有条件的,即用人单位需要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如《劳动合同法》第21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第39条规定了六种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的情形;第40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在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通知而且在按照法定标准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实在实践中,企业经常用的就是以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辞退处于试用期的劳动者,即《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1项 规定的,在试用期间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我们着重讲一下用人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劳动者的法律规定。具体到了劳动者不符合那一条录用条件,举证责任在于单位。而最有力的证据之一就是招聘广告。实践中,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辞退劳动者的,经常面临的问题是;录用条件欠缺或设计存在瑕疵,结果在辞退问题上碰壁,为此付出不必要的辞退成本。
 典型案例
  某公司因需要上马一个新项目,决定从社会上招收一批工作人员,从事公司新项目的开发工作。周先生经过层层面试,最终被公司聘用。经双方协商,公司与周先生等人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其中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然而,合同履行后不到两个月,公司因经营战略调整,决定撤销该新项目,包括周先生在内的许多人员都被列入了裁员范围。当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将这一决定通知周先生时,周先生却要求补偿2个月的工资,理由是;公司不符合法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照2倍经济补偿金标准支付赔偿金。对这一要求,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吃惊,并说;‘‘公司是在试用期内辞退你,根据法律规定,是
  不需要提前通知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双方为此无法协商一致,周先生在办理完离职手续后不到两周就将公司告到了当地劳动争议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在审理调查者发现,该公司事先并没有明确录用条件,更无法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因此,公司辞退周先生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最后支持了周先生的申诉请求。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2-02 12:46
试用期,双方都可以解除,不要赔偿的。
追问:

同样的这个网上,有个案例,律师们说可以赔偿:
主题:试用期未过无理由的被炒有无补偿
内容:我于2009年7月31日进该公司,并且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签合同时上面约定三个月的试用期,而且有岗位培训合格的书面单子。今天主管突然没任何理由的让我写辞工书,明白着是炒掉我,又没理由,如果真的这样炒掉我,我还差十多天才过试用期,请问这种情况我能得到补偿吗?
解答:
1、不能写辞工书。如果单位要辞退你,必须要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否则,就不能辞退你。如果单位违法辞退你,公司应该支付赔偿金。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有证据证明你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没有证据证明不不符合录用条件,你提出辞工,公司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提出不用你,要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3-02-02 14:12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是可以随时解除合同的。
回复时间: 2013-02-02 14:29
可以要求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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