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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劳动地点变更是否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赔偿

 02-04 14:15  悬赏 25  发布者:lacovo…… 给我留言 地区:江苏-南京 回答:(5)
律师你好,我与2010年与江苏的一家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其中,合同中约定劳动地点为:根据公司安排。
因为我是上海人,从2010年5月份至2012年9月份一直在上海办公;现在公司要求我每周去江苏总公司3-4。因为每周工作时间一共5天,出差3-4天是否属于劳动地点变更?而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地点是否有效?公司是否属于变更劳动地点行为?本人是否有权拒绝前往异地办公?
谢谢!!
问题补充:
合同中约定劳动地点为:根据公司安排。
这个是否算霸王条款?公司可以不考虑员工生活,任意派遣到任何地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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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2月04日 14时21分
劳动合同必须约定具体的劳动区域。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律师指点!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2-04 10:20
照你说的,你不能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回复时间: 2013-02-04 13:21
协商不成可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回复时间: 2013-02-04 14:21
可以与公司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并取得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3-02-04 14:22
可以与公司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并取得经济补偿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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