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波  徐荣康  陈晓云  朱建宇  周文才  
该问题已关闭

单位实行的是综合工时制,我的加班费该怎样计算?

重庆 04-05 03:23  悬赏 10  发布者:邬卫东 给我留言  回答:(0)
我于2011年1月18日进入一家餐饮店工作,2011年9月1日单位与我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2013年3月11日,因为单位扣发我工资,我辞职离开。我的工作时间是从每天凌晨1点至早上9点,共8小时。单位规定每月休假4天,但我每月都未休假,包括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在内,每年春节还要延长21小时工作时间,单位给我的加班费是月工资除以26天再乘以4.单位实行的是综合工时制。
请问:1我是否可以因单位原因造成我离职要求经济赔赏?2单位规定的休假时间是否合法?3单位给我的加班费计算是否正确?我的基本工资是月1050元,象我这种情况,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基本工资加上加班费每月实际该拿多少工资?
问题补充:
我这种情况,可以在那些方面申请劳动仲裁?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宁波
湖南长沙
浙江杭州
广东深圳
广东东莞
福建福州
北京东城区
四川成都
四川成都
最新回复律师
广西 柳州
人气:704085
浙江 宁波
人气:27402
湖南 长沙
人气:542296
上海 静安区
人气:3612
安徽 合肥
人气:282035
浙江 杭州
人气:44193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2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