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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讨加班费的时效

辽宁-大连 05-24 15:33  悬赏 0  发布者:dalian…… 给我留言  回答:(9)
向单位申请仲裁支付加班费,最长时效是几年?从2007年开始,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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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辽宁-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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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5-24 15:46
仲裁时效是一年。
回复时间: 2013-05-24 15:5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的限制;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回复时间: 2013-05-24 15:55
你好,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回复时间: 2013-05-24 16:21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回复时间: 2013-05-24 16:39
你好,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回复时间: 2013-05-24 16:56
1、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从2007年开始,可以。但是涉及举证问题。
回复时间: 2013-05-24 19:04
还是要多学习一点法律知识,很多事情其实不会走的这步的
回复时间: 2013-05-24 20:46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回复时间: 2013-05-26 09:59
可以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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