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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结束营业,员工补偿如何计算?

广东-佛山 06-19 14:44  悬赏 0  发布者:allmsi…… 给我留言  回答:(6)
本人工作的单位因经营不善需结束营业,据我了解,按照劳动合同法顾主要给予员工结束营业前一年的平均工资×员工在该单位的工作年期作补偿现在想请教几个问题:
1、员工的工作年期是怎么计算?
2、由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社保购买记录是否可以作为工作年期的证据?
3、本单位是现金发工资的,而且所发工资又分几部分组成,包括基本工资、提成工资、补贴等。补偿的工资又是如何厘定?社保或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是否可以作证?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6-19 14:57
可以按照劳动法规定赔偿
回复时间: 2013-06-19 15:02
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3-06-19 15:19
1、什么时候入职的就从入职当天开始计算工作年限。
2、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话可以获得双倍工资,注意时效,社保记录可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3、可以从社保记录或者税务申报记录推算出月工资情况。
申请劳动仲裁应该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以便能更好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回复时间: 2013-06-19 15:38
1、从入职该公司时开市起算
2、社保购买记录是有力的证据证明工作年限
3、该收入应当计入
回复时间: 2013-06-19 16:35
可以的了,你的证据已经非常充分了,协商不成尽快仲裁解决,有需要可以和本律师联系,本律师可风险代理成功后收取费用.
回复时间: 2013-06-19 22:54
你好,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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