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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辞职,扣工资是否有法律依据

陕西-西安 06-19 19:33  悬赏 10  发布者:潘伟军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老婆在西安一家咖啡厅上班,面试的时咖啡厅的店长说先交1000押金还需要把身份证压下,说如果工作不满半年辞职,1000押金不退还。上班之后我老婆同事告诉她如果上夜班(18.00-02.00)的话每周二早上还需要开会开会时间9.00-12.00,加班没有工资。现在我老婆要辞职请问咖啡厅的制度符合法律规定吗?我们该怎么办?备注一月工资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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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6-19 20:02
不符合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能收押金,可以要求退还押金,支付加班工资
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时间: 2013-06-19 19:34
建议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回复时间: 2013-06-19 19:44
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回复时间: 2013-06-19 19:52
不合法,可以想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回复时间: 2013-06-19 21:10
法律明确规定,不允许交押金和扣身份证,加班应支付加班费。证据充分的话,可以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时间: 2013-06-19 21:52
建议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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