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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劳动争议吗

湖南-衡阳 07-05 08:55  悬赏 0  发布者:233586 给我留言  回答:(1)
本人与A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后A公司与B公司合并办公(工商注册仍为独立法人,财务独立,人事关系独立,工资发放独立),B公司处于主导管理地位。后B公司以B公司文件,开除A公司的我。本人不服,申请仲裁,理由为本人与B公司无劳动关系,B公司无权开除。但被以不属于仲裁范围,裁定不予受理。现以同样理由以劳动争议向法院起诉,法院认为不属劳动争议,无劳动关系拟驳回。请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法律依据是什么?本人该怎么办? 

问题补充:能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确认无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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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7-05 08:59
B公司的文件对你不产生约束力。如果事实上A公司与你解除了劳动关系,应以A公司为被告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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