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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故意调动工作降低工资

江苏-无锡 08-11 20:20  悬赏 5  发布者:709221…… 给我留言  回答:(0)
由于我6月26日劳动维权,单位故意调动我的工作岗位并降低工资,跟其他驾驶员工资城在一定差距,而且不发高温费。要是我提出向劳动监察大队提出同工同酬可以吗,或辞职可以得到赔偿吗? 问题补充:我是位开扫路车的环卫工人从2007年6月到单位工作的,今年2月我的劳务派遣合同到期没通知我续签到6月26去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了7月9号调解下来赔了我3个月工资,当天单位就调动我工作去办公室开皮卡和面包车。2013年6月的工资是1320基本工资+500岗位工资+100安全奖+200高温费应发是数2120去掉金223到手是1897。7月的工资就1480去金后就1227元了,其他的都没有了。不是新劳动法7月刚实行吗同工同酬吗,单位的做法是不是违法了?我不知道怎么维权强大家帮帮我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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