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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旬上司口头上的通知月底可能别解雇。

 09-27 14:31  悬赏 0  发布者:llbin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广州 回答:(2)
2013.5.2正常上班,九月份中旬,上司找我谈话说我能力达不到岗位要求。口头上通知说做完这个月底并没有改进的话就炒了我。如果这个月底公司正式炒了我直接走人,那我理应得一个月工资的赔偿。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胜任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履行提前三十日书面能知义务,如果没有履行该通知义务,需要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想请问我这个口头通知算不算公司履行了该义务?如果没有我会得不得到额外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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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9月27日 14时39分
要书面通知的
追问: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该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尝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没有履行书面通知的,应再支付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还有一个就是经济补偿金不是太明白?我这种情况是不是可以同时得到赔偿金、代通知金、经济补偿金?还是只有赔偿金、代通知金?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9-27 14:34
需书面通知的。
评论者:刘振海律师
时间:2013-09-27 20:58
法律没规定书面通知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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